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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行为有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08 00:47:33 人浏览

导读: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类型只要有四种,分别是直接侵权、间接侵权、违约侵权、部分侵权。其中违约侵权是只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对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著作权。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有哪些类型

  侵犯著作权的种类有: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二、侵犯著作权犯罪对象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人们借以表现自己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智力成果。依照《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包括下列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图书,是指作品经出版者编辑加工、版式设计、封面设计等技术处理并排版、印刷、装订后予以发行的书刊出版物。录音录像制品,是指任何有声音的原始录制品或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是指自己或请人制作而在其上面冒署其他人姓名的美术作品。如果侵犯的对象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则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三、侵犯著作权一般赔偿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例如原告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或者被告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以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这种方法在涉及文字作品、著作权案当中应该得到普遍使用,但是涉及电影作品的情况不是很多,等等多种计算方式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实践中的难以操作。举证,应当由原告初步举证证明被告侵权所得,或者阐述合理理由后,由被告举证反驳。被告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可以支持原告主张。在线观看的数字,如果能认定这些数字是真实的,法院可以再确定一个合理的方法,然后计算出被告获利的数额。但是如果被告否认点击数字的真实性,被告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进行反驳,点击率实际上是确定赔偿数额的一个非常常用的方法。

  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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