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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被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0 01:52:57 人浏览

导读:

挪用资金被判刑后还要还钱。在司法实践当中,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刑的话只能说明其依法承担了刑事责任,但是相应的民事责任是不能免除的。此外,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一、挪用资金被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挪用资金被判刑需要归还钱,因为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是承担了刑事责任,但承担刑事责任后并不表示免除了应负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挪用公司资金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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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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