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程序 > 民事第一审程序 > 民事开庭到宣判最长多久结束

民事开庭到宣判最长多久结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7 18:30:58 人浏览

导读:

民事开庭到宣判最长多久结束法律没有规定,要看案件的情况。如果是案件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的则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则是六个月结束,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时间。

  一、民事开庭到宣判最长多久结束

  最长的时间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民事诉讼开庭到宣判的时间如下:

  1.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民事诉讼案件一般会当庭宣判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只要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当庭宣判。

  三、民事诉讼需要坐牢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诉讼一般不会坐牢,民事案件只有民事责任,除非转化成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有可能需要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