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证据 > 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6 18:26:42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具体理解是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以及被告对于原告的主张进行否认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以及第三人也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一、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

  1.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2.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

  3.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

  二、民事诉讼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始调解

  民事诉讼立案后,法院在双方发生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将准备的起诉状副本传送到被告方,而收到的被告方需要在收到起算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调解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可以进行调解。如经双方的同意,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作出调解。双方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法院也可以作出。普通程序十五天内,简易程序是七天内。

  三、民事诉讼需要坐牢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诉讼一般不会坐牢,民事案件只有民事责任,除非转化成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有可能需要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