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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和收缴的区别在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8 12:48:45 人浏览

导读:

追缴和收缴的区别是针对的对象不同和法律规定的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而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追缴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二款而收缴不是。

  一、追缴和收缴的区别在哪

  1.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

  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赌具、赌资、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依据不同。追缴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0条、161条和162条。

  收缴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1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60条、161条和162条。

  二、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是什么部门

  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是公安机关。

  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所获得的利益。

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

  三、可以当场收缴的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这主要是因为对20元以下罚款,当场收缴可以减轻银行收受罚款的压力,对当事人影响也较轻。若到银行去缴纳,不仅对当事人来说成本较高,而且增加了程序的复杂性。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这主要指对流动性较强的公民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情形,若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

  3.在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这主要是出于对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的现实考虑,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很难在限期内到银行去缴纳罚款,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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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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