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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证明材料是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2 01:19:49 人浏览

导读:

贫困证明材料是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等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等等。

  一、贫困证明材料是什么材料

  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

  2.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

  3.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等收入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的工资单或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

  5.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以及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推荐就业情况证明,其中已领取《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还须提供《就业援助证》。

  二、贫困证明的相关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三、贫困证明有什么作用

  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一些旨在帮助贫困群体的政策,如普通居民低保、大学生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发放。在贫困证明中,要求贷款人姓名以明文形式出现,并且要求与本人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化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的名称不得变更。法律快车提醒您,村委会公章和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上尽量不要有两个以上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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