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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多久拿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6 10:28:39 人浏览

导读:

双方当事人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后,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就可以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应当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

  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多久拿到

  民政局办理离婚要一个月左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确认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

  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

  1.夫妻首先签订好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中需表明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处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问题;

  2.带上相关证件以及离婚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三、民法典规定申请离婚都要经过30天冷静期吗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时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是协议离婚增加的内容,申请离婚30天后,要双方共同申请离婚证。法律快车提醒您,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走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不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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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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