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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受到侵害怎么处理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31 07:17:08 人浏览

导读:

采光权受到侵害后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者赔偿损失。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拥有的取得室外适度光源的权利,这是一种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

  一、采光权受到侵害怎么处理的

  采光权被侵权后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如果权利人的采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但这里的侵害指的是正在进行的采光权侵害行为停止,对于己经终止和尚未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适用。

  2.可以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

  被侵权人应该排除对于对权利人的采光权构成妨害的状态,这种状态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现实妨碍,也包括可能造成妨碍的现实威胁。

  3.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被侵权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已经建筑好的房屋,无法进行排除妨碍的,应该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

  二、采光权的涵义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是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住宅采光权不容侵犯,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三、怎么判断是否侵犯了采光权

  可以从采光权的特征入手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采光权的主体是相邻者,具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2.采光权的客体是相邻者基于相邻关系而应当获得的日照利益;

  3.采光权的内容是限制邻人不动产的距离或高度;

  4.采光权的本质是为了自己的便利而限制别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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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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