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侵权纠纷 > 不当得利 > 捡到手机不还是什么心态

捡到手机不还是什么心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2 00:43:38 人浏览

导读:

捡到手机不还是违法行为,会被认定为不当得利,需要将拾得物交给公安机关。不当得利和侵占行为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概念不同、性质不同和利益取得方式不同。

  一、捡到手机不还是什么行为

  捡到手机不还是属于违法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二、不当得利和侵占行为的区别

  1.概念不同。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不同。不当得利承担民事责任;侵占罪承担刑事责任。

  3.利益取得方式不同。不得当利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而侵占罪是属于不法侵害造成的。

  三、不当得利法律后果的认定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法律快车提醒您,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但是还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