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事法律行为 >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 户口登记机关怎么填写的

户口登记机关怎么填写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9 10:22:58 人浏览

导读:

户口登记机关填写的方式是:填写户口本上的户口专用章所盖的派出所名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要依法进行户口登记,并且户口登记是以户为单位的。办理户口登记的地点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一、户口登记机关怎么填写的

  户口登记机关填户口本上的户口专用章所盖的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户口去哪里登记

  1.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2.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3.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4.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

  三、孩子上户口最晚不能超过几个月

  根据规定孩子上户口最晚不能超过一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