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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违法所得由谁进行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4 01:33:35 人浏览

导读:

追缴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犯罪分子采取犯罪行为涉及侵害财产的,那么就应当要对其违法所得的财产予以追缴或者退赔,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该项任务。

  一、追缴违法所得由谁进行执行

  追缴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

  1.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2.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追缴违法所得没钱交的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追缴违法所得没有钱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依法中止执行,等到有执行能力时再予执行。

  2.与法院沟通,分期缴纳。

  3.司法机关依法追缴,通过调查各类财物状况,查封、扣押、划拨账户等方式完成。

追缴违法所得

  三、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财产的区别

  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是:

  1.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刑罚,是一种财产罚;

  2.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没收违法所得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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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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