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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行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2 15:27:27 人浏览

导读:

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行为,行为人会构成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构成了本罪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行为吗

  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行为,构成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是: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不仅侵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非自愿的吸食、注射毒品。

  所谓暴力,是指殴打、捆绑、杀伤、拘禁等足以危及他人健康或者生命安全的方法,致使被迫者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实施暴力或其他危及被害人利益的方法进行威胁和恐吓,实行精神强制,使不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产生恐惧,迫使他人违心的吸食、注射毒品。胁迫的方式,既可以用明确的语言行进威胁,也可以用某种动作或者示意行为进行威胁。胁迫内容无论真实与否,只要使他人受到精神强制即是胁迫。

  3.犯罪主体系是一般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强迫他人吸食、注射。不论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强迫他人吸毒怎么判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人将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界限

  强迫他人吸毒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本同,所明显的区别在于客观表现上的不同,前者为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性的手段,后者则是用引诱、教唆、欺骗等手段。此外,从犯罪对象上看,前者在暴力、胁迫下违心地吸毒,后者在引诱、教唆、欺骗下,由不愿到情愿吸毒。二者在法定刑上是不同的,要严格加以区分,不能造成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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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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