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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不服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0 10:48:54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二审做出判决,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另外还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对案件进行反映,以期处理。

  一、民事诉讼二审不服怎么处理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二、民事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再审的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

  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

  3.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级法院。

  5.必须具备法定的再审理由:

  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②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④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⑤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⑥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⑦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⑧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⑨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⑩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三、民事诉讼申请再审被驳回怎么办

  民事诉讼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申请再审后,申请再审请求被法院驳回的,当事人对驳回再审申请不服,有权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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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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