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挪用公款罪 > 挪用公款构成什么罪行

挪用公款构成什么罪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3 14:10:18 人浏览

导读:

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以及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是故意为之、客观上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

  一、挪用公款构成什么罪行

  挪用公款可能会构成刑法上规定的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才符合本罪的主体资格,其他非上述人员不具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是故意犯。

  三、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的区别: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包括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仅包括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