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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00:30:33 人浏览

导读:

行为人挪用公司或单位财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的,超三个月未还,数额达五万元以上就应当立案;若行为人挪用公款进行某些非法活动,社会危害性较大,此时数额达三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挪用公款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挪用公款需要的证据如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什么是挪用公款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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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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