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是我国的什么规定
导读:
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内容,它是一种私力救济手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导致车辆受损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如果紧急避险过当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的话,给相对人造成损失,这个肯定要是赔偿的,而且要负担相应的责任,这个责任有可能包含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构成刑事责任的话,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还有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比如说消防员救火,警察执法等行为,不适用紧急避险,因为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公共利益的安全,不能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的安全而去损害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联系是:二者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的权利;二者发生的前提是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等。二者的区别是: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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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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