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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传唤一般多长时间结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8 10:10:27 人浏览

导读:

公安部门传唤一般十二小时以内会结束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公安部门传唤一般多长时间结束

  公安传唤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传唤是司法机关上用来通知诉讼的人一种措施,我国法律规定上对待传唤的时间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如果超过一定的时间就必须释放当事人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强制传唤需要通过谁的批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制传唤需要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强制传唤是指人民警察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地点进行调查的行为。

  当被传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传唤,迫使其到案接受调查:

  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没有特殊原因,在被传唤后未能按照公安机关限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对被传唤人有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在不妨碍及时有效查处治安案件的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另行决定传唤时间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手段进行调查、询问,如可以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住所或者单位进行询问查证;

  2.逃避传唤,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采用躲避、逃跑等方法有意拒绝接受调查的行为。强制传唤,其强制的方法应当以将被传唤人传唤到案接受调查为限度,必要时可以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

  治安管理中的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通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一种调查手段,在执法实践中经常被使用。传唤的目的是为了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查明案情,取得证据。传唤只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对被侵害人及其他证人不得适用传唤。传唤分为传唤证传唤、口头传唤、强制传唤三种。

  三、拘传和传唤的区别

  1.强制力不同。传唤是自动到案,拘传则是强制到案。

  2.适用的对象不同。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拘传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适用时是否一定需要法律文书不同。拘传时必须出示《拘传证》,传唤在大多数情况下也需要出示《传唤通知书》,但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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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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