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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会见律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21 07:02:02 人浏览

导读:

治安拘留会见律师的,需要由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等材料到拘留所会见。治安拘留一般在拘留所关押的,并且由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移送执行。

  一、治安拘留会见律师吗

  治安拘留会见律师。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治安拘留在哪里关押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治安拘留一般在拘留所关押的。由公安机关将被拘留人移送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治安拘留

  三、治安拘留可以不执行吗

  当事人对治安拘留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如果行政拘留被撤销的,就不需要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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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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