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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案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4 14:08:26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留有案底。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七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不一定代表着一定有罪,只有经法院判决有罪的才会有案底。因此有没有案底要看具体情况。

  一、刑事拘留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留有案底。

  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犯罪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不会被留下案底。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有罪的,才会留下案底。

  二、什么样的情况会被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案底

  三、刑事拘留有什么程序和流程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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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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