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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9 09:14:30 人浏览

导读:

合同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是概念不同,适用条件不同等。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保全制度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一、合同保全和财产保全的区别

  1.合同保全的条件是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2.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而合同保全的措施代位权或撤销权;

  3.财产保全,是程序法中制度,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

  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纳多少钱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需查封、扣押的财产信息;

  3.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资料;

  4.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5.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和财产保全

  三、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包括: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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