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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9 17:14:51 人浏览

导读: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携带的材料是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等。

  一、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必须携带的材料是: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二、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阶段

  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阶段有:

  1.侦查阶段: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律师可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被拘留或逮捕)之日起,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提供法律意见,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2.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律师可申请与犯罪嫌疑人会见,

  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意见。

  3.审判阶段:律师可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三、刑事案件律师什么时候可以会见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持有前述的证件,看守所就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注意,此处规定的是在48小时内律师就可以见到当事人,并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或部门的许可。除非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如果在侦查期间律师申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就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此类经许可才能会见的案件中,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的,办案部门应当3日内做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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