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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什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9 06:50:44 人浏览

导读:

律师会见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了律师的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刑事辩护委托书等材料。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间和次数是不会受到限制的,但在会见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即可。

  一、律师会见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什么样的

  律师会见需要准备的资料是: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具备这些手续文件,律师就随时可以会见当事人,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当然最好先预约)。

  二、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间是多久

  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人,时间和次数不受限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

  法律快车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 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讲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律师看守所会见手续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的手续: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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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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