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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间借款的借条应该怎样书写才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2 03:57:37 人浏览

导读:

公司间借款的借条有效条件是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写明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一、公司间借款的借条应该怎样书写才有效

  公司之间借款在书写借条时一定要注明两个公司的名称、地址等的详细信息,然后需要将借款的金额、借款的期限等一并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借款人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借款人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亲属间借款要注意什么

  1.借款交付情况审查的把握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中,应当根据借贷金额大小、款项交付凭证、出借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交付事实是否发生。

  那么,在夫妻共同债务的审查中,对于相当一部分产生于亲属之间的借款,在交付审查上应当如何把握呢?

  现实生活中,亲属之间因身份关系往往产生较强的信任,故在借款交付时欠缺保留凭证的意识,甚至碍于亲情借款当时连基本的借条都没有出具,为日后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与一般借贷关系相比,亲属间借款的交付审查不宜过于苛刻,但又要排除虚构债务的合理怀疑,审查程度的把握成为实践中的审理难点。

  对于该类案件,借款交付若为银行转账,应当尽量调取证据,查明转出方、转入方账户资金情况,厘清基本事实,借款若以现金形式交付,则出借方应当提供借款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据,如借款日前取款记录、家中备用现金情况、投资经营中可调用资金情况等,结合借款金额、出借人经济能力及与借款人的亲疏关系、双方分别对交付时间地点等所作的陈述,判断借款的合理性及交付的真实性。

  2.借款用途的审查

  对于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应当举证证明借款当时其对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投资进行了基本的形式审查,并且符合理性第三人的判断标准,对于明显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及一般经营周转所需的借款金额,应当苛以更严格的审查义务,避免将全部风险转嫁到举债人配偶一方。对于形式上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但实际在赌场等场所产生的借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若经进一步审查为非法债务,则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三、公司之间借款合法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直接借款如果是采用融通方式是合法的。

  企业间的借贷无效的情况:

  《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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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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