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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代理的类型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15:09:28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的代理的类型意思是民法典规定了代理的几种类型具体是什么样的。代理的类型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两种。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一、民法典的代理的类型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的代理的类型意思是民法典规定了代理的几种类型具体是什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二、代理的特征

  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理

  三、确认律师代理权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确定律师的代理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委托代理权限必须明确、具体,不得笼统写为“诉讼代理”、“一般代理”、“部分代理”,以免委托权限的授权不明而引起纠纷;

  2.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代理权限充分体现委托人的真实意愿;

  3.要使代理权限尽可能在符合受委托律师代理活动的需要;

  4.如果同一个诉讼当事人聘请两名律师代理,应分别写明两名律师所代理的事项和权限,分清主次;

  5.应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如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有代理人的情况下,也应出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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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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