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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公证办理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5 03:41:24 人浏览

导读:

监护权公证办理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权资格证明等。

  一、监护权公证办理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办理监护权公证应该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委托监护人公证费用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个人授权委托公证的收费是200元。是公证机关出具的只证明当事人委托行为和在委托书上签字的有效性的法律文书。公证机关在办理委托公证时,一般不进行实体上的审查,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后果,均由委托人享有或承担。

  三、监护权委托书到哪里去公证

  1.监护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去公证。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公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第十一条: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第十二条:申请办理同一公证事务的若干个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不在一个公证处辖区,或者财产所在地跨几个公证处辖区时,由当事人协商,可向其中任何一个公证处提出申请。如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由有关公证处从便民出发协商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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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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