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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监护权终止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12:34:57 人浏览

导读:

监护权终止的情况包括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人被法院撤销监护职务;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哪些情况下监护权终止了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5.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二、如何申请撤销监护权

  1.申请人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上述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上述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

  2.申请材料

  (1)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有包含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监护存在问题、监护人悔过情况、监护人接受教育辅导情况、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未成年人意愿等内容的调查评估报告的,应当一并提交。

  (2)有关单位和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相关案件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材料或者书面说明。

  (3)监护人因监护侵害行为被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告知未成年人及其临时照料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撤销监护权案件管辖法院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未成年不仅仅是父母的子女,还是国家的未来,监护人履行职责不当,侵害到未成年人权益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利益,应该对此监护权予以撤销。

监护权终止

  三、爷爷奶奶有监护权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爷爷奶奶是否有监护权要看具体情况。爷爷奶奶具有监护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就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来担任监护人,而且排在第一顺位。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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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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