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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性质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14 14:14:26 人浏览

导读: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性质为基于人身受到伤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而给予的精神抚慰。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性质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该司法解释的施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提供了依据,但同时赋予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由于没有明确赔偿数额如何计算、有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等问题,事实上增加了处理难度。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裁决,以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为转移,因而在审判实践中,它便会使法官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凭着主观直觉或臆断作出自由裁量决定的现象。虽然交通事故案件中影响受害人精神伤害程度的标准个案千差万别,但法官要综合事故后果、责任大小(含过错程度)、赔偿能力来作出认定,前者事故后果和责任大小容易掌握;后者赔偿能力,由谁负责承担举证责任及如何认定难于掌握,这时,一审法官以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判决结果,也可能被二审法官以自由裁量权轻易取代。

  二、人身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谁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您,人身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由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则

  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平衡各方利益,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通过对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2.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具体要求是: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让侵权人得到惩戒,又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以适当的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3.法官有限度地自由裁量原则

  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应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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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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