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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什么文件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03 07:19:28 人浏览

导读: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有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一、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什么文件材料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的文件有: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二、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企业破产与合伙人财产的关系

  可以说合伙企业破产和合伙人破产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这是由于合伙财产为全体合伙人共同所有,合伙财产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合伙人负有用个人财产清偿合伙债务的义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伙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责任主体。正是不存在完全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独立的人格这三大特征,使合伙的破产必然延伸至合伙人,体现为合伙人的破产。所以,即使承认合伙可以破产,也仅把合伙破产视为全体合伙人的破产,或者说法院对合伙破产宣告的效力将毫无保留的及于全体合伙人。反之则不同。合伙人在破产或资不抵债时,若其他合伙人仍有清偿能力,则不会对合伙企业产生实质的影响。若全体合伙人均被宣告破产,则该合伙将被解散,这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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