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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6 09:35:41 人浏览

导读:

想要确定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第一个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第二个是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第三点是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如何确定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1.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2.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爆炸物是指军用的或者民用的各种爆炸品如雷管、炸药、雷汞等。

  3.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抢劫。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弹药、爆炸物抢走的行为。

  (1)暴力,是指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实行身体强制,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强暴行为,使其反抗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危害其人身安全的手段。暴力必须是针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的人身当场采取的打击或强制。

  (2)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怖,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任枪支、弹药、爆炸物当场被劫走的手段。

  (3)其他方法,是指采取暴力、胁迫之外的,与暴力、胁迫方法相当的,使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方法。

  (4)行为人无论采用上述哪种手段,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不过,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实际采取的手段为准,而不能以行为人事先预备的手段为准。

  (5)如果行为人事先只是作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准备,在迸入现场实施盗窃的过程中,惊醒值班人员并近其反抗,行为人则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劫走、则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二、抢劫危险物质罪的定义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三、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判刑是: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个人或合伙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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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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