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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款人的材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9 15:10:12 人浏览

导读:

起诉欠款人的材料是需要写明原被告的个人基本信息、诉讼主体的资格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等。欠款诉讼时效在三年内起诉,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起诉欠款人的材料是什么

  起诉欠款人的材料是: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二、欠款诉讼时效多久内起诉

  欠款诉讼时效是三年内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欠款纠纷的管辖

  欠款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债务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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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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