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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征用土地怎么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19 09:59:46 人浏览

导读:

法律规定征用土地补偿要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最终确定补偿金额。

  一、法律规定征用土地怎么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是征地问题的核心,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来进行补偿,而且还会考虑对土地未来的价格对间接损失予以补偿。而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明确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性质

  众所周知,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是农村集体所有之土地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与其成员因分配土地补偿费发生的纠纷。

  在我国农村,老百姓称此类纠纷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纠纷。笔者认为,农村老百姓的这种称谓简单明了,也比较准确。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包括三项费用,即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理应支付给承包户,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只要该农户放弃统一安置,该费用即应支付给农户,补偿标准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4-6倍计算。而土地补偿费从原则上讲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丧失的补偿,其分配主体应当是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所有具有本集体经过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这是成员自益权的体现。

  三、镇政府有权征用土地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没有。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乡镇政府是没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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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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