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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7 08:44:56 人浏览

导读:

绑架罪需要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利以及在客观上实施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绑架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绑架罪需要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犯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绑架罪适用缓刑吗

  绑架罪不适用缓刑,因为绑架罪最低判刑都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非法拘禁与绑架罪的关系

  非法拘禁与绑架罪的关系如下:

  1.都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

  2.都是暴力、胁迫的行为方式。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没有质的区别,都可以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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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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