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包括什么
导读: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被授予了外观设计专利之后,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最长的保护期限为10年。也就意味着在这10年里面,他人未经许可是不能擅自使用你的专利,否则可以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
4.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
5.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
6.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
7.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8.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9.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
10.与人机交互无关或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外观设计保护的不是技术方案,而是产品纯美感的设计。判定外观设计侵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用授权公告中表示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或者体现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比较。
2.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3.判断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时以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为原则,即应当对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外观设计可视部分的全部设计特征进行观察、对能够影响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判断。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相同;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构成相近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因知名商品菜园小饼的外包装被同类商品仿冒,上海江崎格力高食品公司将美味多小饼的生产商大恒食品公司和陈某告上了法庭。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8)并民初字第137号原告马振海,男,1970年1月18日生,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新和玉新北路东三直巷4号。委托
“食品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2008年05月16日江洪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诉缙云县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情:浙江洪太生物工程有限
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计划通过引入国际申请和国际注册体系等一体化措施,使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符合国际标准。2009年,韩国外观设计申请数量位列第三,并且还获得了很
专利技术转让的规定: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转让人即丧失专利权人地位,受让人即取得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