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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2 11:02:51 人浏览

导读:

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是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审理刑事案件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刑事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以及刑事审判实行陪审制度。这些原则都会贯彻在刑事诉讼的程序当中。

  一、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是什么

  1.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2.审理刑事案件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3.刑事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4.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原则;

  5.刑事审判实行陪审制度。

  二、什么是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三、刑事诉讼有什么阶段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一般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长至37天;

  2.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案件比较复杂可再延长一个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可申请再延长二个月,如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被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办案期为1个月,案件比较复杂的为1个半月。但如出现补充侦查情况的补充侦查期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为2次,每次补充侦查后办案期限从新计算;

  4.审判阶段:一审的期限普通程序一般为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案件比较复杂可在二个半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审理期为20天。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一般为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案件比较复杂可在二个半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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