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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门管医疗纠纷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0 14:23:36 人浏览

导读:

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是初步处理的主要部门。医疗事故鉴定有三种途径,患方维权前需理性分析医方诊疗行为有无过错。本文为您详细解读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和维权策略。

  一、哪个部门管医疗纠纷案件

  1.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阶段。

  2.在初步阶段,卫生行政部门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部门。

  3.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它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4.医患双方也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此时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5.如果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非是司法机关委托的),那么将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途径

  医疗事故鉴定的途径主要有三种。

  1.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相关报告或申请后,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医患双方也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此时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如果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将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患方维权前的分析

  1.在维权前,患方应当进行充分的分析。很多医疗纠纷其实是从认知差异开始的,而不是医疗行为的错误所导致。

  2.存在很多无医疗过错的纠纷被患方揪住不放,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维权,最终医患双方都筋疲力尽,而患方则无所获益。

  3.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患方应当在维权前请专业人士分析一下医方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只有这样,即使存在严重的医疗损害,也不一定会有赔偿。

  因此,患方在维权前应当理性分析,避免无谓的争执和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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