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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出境的适用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09 16:50:58 人浏览

导读:

驱逐出境的适用情形是外国人在我国犯《刑法》规定之罪,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依法应当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一、驱逐出境的适用情形

  《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1.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2.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活。刑法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关系以及国际斗争的需要加以决定。

  二、驱逐出境的法律规定

  《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4款: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第八十一条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一般而言,对于罪行较轻,但又不宜继续滞留我国境内的,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对于罪行较重,需要判处一定主刑的,可以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对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外国人不宜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三、遣送出境和驱逐出境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对于合法入境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有犯罪的,可独立或附加采用驱逐出境,这是一种刑罚被处限期出境、有不允许入境情况的、非法居留就业的、其他需要遣送出境。第二,驱逐出境针对的人员是有身份的合法入境者,或者是外交人员送出境是针对一般的非法入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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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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