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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清算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21 10:59:06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无法清算时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组发现由于财产情况不明或者公司人格混同会导致公司清算无法进行,在公司中作为管理者和决策人的股东,在公司破产清算工作中应当负责。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实需进行认定然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合法的处理,确定清算义务人的范围。

  一、公司不清算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么

  公司无法清算时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有关公司解散及清算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后,清算责任是股东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公司规定这样的制度,目的在于一方面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范围,保护公司股东,另一方面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规定了在公司解散时股东及时进行清算的义务,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以抽逃资产、规避债务。

  二、公司没有清算能否注销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要清算结束,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审批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所以公司没有清算不能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1.法人解散;

  2.法人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三、无法清算怎么办

  公司无法清算的话可以让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递交破产清算申请,由法院审查并受理破产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后,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处理债权债务,以终止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最终达到注销公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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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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