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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17 11:58:42 人浏览

导读: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办理,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办,并且需要提供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有效力的,能够直接证明该转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一、股权转让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办理,股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机构代为办理股权转让事务。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转让人可以与委托人依法达成委托代理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有效力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有效力的。但是一般不需要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公证,是对该协议法律效力的加强,具有能够直接证明所公证行为的合法性,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的效力。如果新旧股东因股权转让事项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效力优先性。

  三、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诉讼时效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诉讼时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原因如下:

  1.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而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

  2.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

  3.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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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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