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转让 > 股权转让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股权转让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16 10:47:58 人浏览

导读: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去的,当事人可以委托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代办股权转让的事宜。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应写明双方基本信息、价款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一、股权转让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去。本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机构代为办理股权转让事务。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转让人可以与委托人依法达成委托代理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示您,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应写明如下:

  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2.股权价值;

  3.债权债务处理;

  4.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5.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有关事项;

  6.违约责任等。

  三、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有如下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