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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1 08:59:40 人浏览

导读:

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主要有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事实行为并不要求民事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意思表示的内容而有效,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有效。

  一、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如下: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民事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4.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要件;而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和侵权行为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四种,分别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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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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