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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9 10:56:33 人浏览

导读: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种类包括了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等。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

  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种类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种类如下:

  1.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2.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3.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非为要求等价性),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4.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 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

  5.根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从 行为依赖于主行为。

  6.根据行为人实施行为所要发生法律后果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身行为。

  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怎么生效的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

  三、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分类

  1.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

  (1)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

  (2)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

  2.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1)积极条件又称肯定条件,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易言之,在积极条件,以设定事实的发生为条件成就。

  (2)消极条件又称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事实为条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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