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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29 16:49:36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法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括当事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所欠债务数额较大等。董事长的职责包括召开股东大会;组织讨论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等。

  一、公司法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

  公司法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董事长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董事长的职责如下:

  1.主持和召开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3.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和利润指标;

  4.组织讨论和签订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组织讨论和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等。

  三、董事长和法人可以是一个人吗

  董事长和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不是。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主席,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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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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