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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后提出管辖权异议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6 04:50:20 人浏览

导读:

反诉与管辖权异议是不能同时进行的,当事人向原法院提出反诉的就不能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提出管辖权异议且成立的,会移送管辖,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间提出反诉。

  一、反诉后提出管辖权异议怎么办

  与管辖权异议,是不允许同时进行的。管辖异议被驳回可以申诉一次。不过没有新的事由,还是被驳回的。当然要是拖延时间的话,可以提的。反诉的话,要在举证期届满以前提出的。

  若二者都需要进行,则顺序应当如下:

  1.向原法院提出反诉,就承认了原法院的管辖权,则不能再提出管辖异议;

  2.先提出管辖异议,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则会移送管辖,那么审理期间也将重新计算,当然可以再新的举证期间提起反诉。

  二、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法律快车提醒您,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应当裁定驳回异议。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三、反诉的条件

  1.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

  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3.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根据牵连管辖,人民法院可能获得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纠纷存在协议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情形,本诉法院不得基于牵连管辖取得管辖权,因而也就不能受理反诉。

  5.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如果本诉适用了简易程序,而反诉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则不能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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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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