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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2 10:59:24 人浏览

导读:

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主要是债务承担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无力清偿债务时,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一、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主要是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快车提醒您,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二、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合意。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共负盈亏,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也需要还企业的债务。公司承担是有限责任,即以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不足部分股东个人财产不承担。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字儿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2.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4.有标明“有限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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