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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到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25 10:34:25 人浏览

导读:

企业所到征地补偿标准可按当地补偿政策确定,补偿费用总和最多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征地补偿的发放程序是村集体组织收到费用后召开村民会议等。

  一、企业所到征地补偿标准

  企业所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征地补偿的发放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的发放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三、征地补偿登记是否可诉

  征地补偿登记可诉。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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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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