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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8 15:54:22 人浏览

导读:

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期限为三个月,自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未经他人许可实施他人专利;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等其他法定侵权行为。

  一、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期限

  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期限为三个月。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4.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和反向假冒。

  三、专利权包括什么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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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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