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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7 15:39:12 人浏览

导读: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况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的婴儿不满1周岁的。

  一、什么情况不执行行政拘留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三、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吗

  不会。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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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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