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导读:
对方全责赔偿不满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保险报销流程是如下:
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95511电话报案,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2.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3.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4.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5.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如果涉及到人员伤亡,应当按照保险公司理赔专员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证明损失,及时索赔。
交通事故保险报销的有效期是三年。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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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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