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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姓名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1 10:40:27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孩子姓名变更申请书应当写明父母、孩子的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子女的意思表示、变更理由、写明时间等。更改姓名可以更改的次数是不受限制的,只要携带相关材料去办理即可。

  一、离婚孩子姓名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孩子姓名变更申请书应当写明:

  1.写明父母、子女的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姓名的意思表示、变更的新姓名、变更理由、依据等主要内容;

  3.写明时间,由双方签字。

  二、更改姓名可以改几次

  更改姓名没有次数限制。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孩子姓名

  三、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合理条件:

  (1)被收养的小孩;

  (2)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3)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4)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5)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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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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