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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债务成失信人复婚后对孩子有影响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1 07:12:1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一方债务成失信人复婚后对孩子有影响,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双方共同承担,应当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后一方债务成失信人复婚后对孩子有影响,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双方共同承担,应当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处理。

  一、离婚后一方债务成失信人复婚后对孩子有影响吗

  离婚后一方债务成失信人复婚后对孩子有影响,除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如果入选的学校、入伍的部队、就业的公司无特殊要求,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到孩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离婚一方承担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一方承担债务的处理是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就由欠款人一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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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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